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数字化改革要求,现将学校2021年度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校本部申报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学生思政系列及教育管理、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工程、卫生技术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2.直属附属医院中承担教学工作申请兼评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人员。
3.直属附属医院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经医院评聘委员会评审推荐且需委托学校评审人员。
4.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进入我校后,在站期间业绩突出,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
2021年继续按照《365best英国唯一官网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57号)文件执行。从2022年开始按照学校新文件执行(已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待正式发文)。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个人业绩填报与审核
10月1日-10月13日 个人登录申报平台填写个人业绩
(登录前须到“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个人用户,职称申报平台登录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10月14日-10月20日 各二级单位业绩审核与修改
第二阶段: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
10月21日-10月22日 个人登录平台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0月23日-10月30日 各二级单位资格初审
11月1日-11月20日 代表作送审、材料审核
11月下旬 学校资格审查与评前公示
12月中上旬 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
12月中下旬 学科组评议
12月中下旬 学校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领导、领会精神、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评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客观公正。各级评聘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全面、客观、公平、公正评价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表现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业绩。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签署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严格纪律。各级评聘组织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议、推荐、评聘相关情况。涉及亲属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应主动回避。严格公示制度,对公示期间和评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核实并及时进行处理。
(四)信息化建设。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今后职称申报都将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个人业绩档案库并派专任负责对教师业绩进行审核与管理,真正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联系人:周燕 田港 联系电话:86613532
人事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