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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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9-11 16:24:37 点击: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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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1.接收范围为全国各地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排污泵毕业生。
2.接收专业为我校列入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除MBA)。
3.我校同意接收的推荐管道泵免试生,免除正常学习期间的学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0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1.浙江工业大学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需所在学校确认推免资格);
2.浙江工业大学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6.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螺杆泵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1.申请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于2008年10月15日前寄送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2.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推荐免试生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相关招生学院。
3.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4.招生学院应于2008年10月24日前将复试和体检合格同意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向申请者寄发《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6.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凭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经当地省市招办盖章的《推免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同时须在2008年11月12日前将《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无《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胶体磨申请者不能被我校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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